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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980279号“SELVAREY RU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1]第0000132841号
2021-05-20 00:00:00.0
申请人:太平洋普拉特斯普瑞特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7980279号“SELVAREY RU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SELVAREY RUM及图”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781916号“美乐庄园 MERRY MANOR及图”商标、第10930387号“MARINA PEAR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可予以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朗姆酒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7980279号“SELVAREY RU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SELVAREY RUM及图”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781916号“美乐庄园 MERRY MANOR及图”商标、第10930387号“MARINA PEARL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别,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可予以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朗姆酒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