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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80461号“博士鸟 DOCTORBIRD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0)商标异字第0000107183号
2020-10-13 00:00:00.0
异议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陈紫敬
委托代理人:浙江奋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陈紫敬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44期《商标公告》第31680461号“博士鸟 DOCTORBIRD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为“博士鸟 DOCTORBIRD及图”,指定使用于第25类“内衣;服装;婴儿全套衣;帽;袜”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108374号“啄木鸟TUCANO及图”、第680930号“图形”、第680928号“TUCAN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皮衣;裤子;外套”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图形设计、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1680461号“博士鸟 DOCTORBIRD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陈紫敬
委托代理人:浙江奋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异议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陈紫敬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44期《商标公告》第31680461号“博士鸟 DOCTORBIRD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为“博士鸟 DOCTORBIRD及图”,指定使用于第25类“内衣;服装;婴儿全套衣;帽;袜”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4108374号“啄木鸟TUCANO及图”、第680930号“图形”、第680928号“TUCAN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皮衣;裤子;外套”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图形设计、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1680461号“博士鸟 DOCTORBIRD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