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工具 > 商评委|商标局评审文书
第38422993号“图形”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1)商标异字第0000051375号
2021-04-21 00:00:00.0
异议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央视动漫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安成德志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异议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央视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央视动画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80期《商标公告》第38422993号“图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形”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浴帽;睡眠用眼罩”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28220号“啄木鸟”、第4108374号“啄木鸟TUCANO及图”、第680930号“图形”、第680928号、第1513537号、第1541673号、第4679507号“TUCAN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皮衣;裤子;外套;针织服装;上衣;皮制服装;皮带(服饰用);手套;T恤衫;风衣;童装;领带;内衣;胸衣;睡衣裤;内裤;乳罩”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指定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复制、摹仿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并易产生不良影响等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8422993号“图形”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央视动漫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安成德志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异议人七好(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央视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央视动画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80期《商标公告》第38422993号“图形”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图形”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浴帽;睡眠用眼罩”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28220号“啄木鸟”、第4108374号“啄木鸟TUCANO及图”、第680930号“图形”、第680928号、第1513537号、第1541673号、第4679507号“TUCANO及图”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皮衣;裤子;外套;针织服装;上衣;皮制服装;皮带(服饰用);手套;T恤衫;风衣;童装;领带;内衣;胸衣;睡衣裤;内裤;乳罩”等商品上。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指定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复制、摹仿其引证商标证据不足。异议人称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并易产生不良影响等缺乏事实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8422993号“图形”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