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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38826号“驼乡牧都TUOXIANGMUD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0)商标异字第0000089426号
2020-08-27 00:00:00.0
异议人: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代表人:苏尼特右旗蒙源旅游餐饮专业合作社
共有人:王云龙
异议人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苏尼特右旗蒙源旅游餐饮专业合作社、王云龙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42期《商标公告》第34438826号“驼乡牧都TUOXIANGMUD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驼乡牧都TUOXIANGMUDU及图”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披肩;围巾”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03368号“金驼及图”、第4919880号“图形”、第4046719号“图形”、第3539692号“CAMELCROWN”、第3619862号“图形”、第4551388号“图形”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衬衣;裤子”等。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具有相同的功能用途,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图形部分设计构思、构成要素完全相同,二者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摹仿、抄袭、抢注其知名商标,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4438826号“驼乡牧都TUOXIANGMUD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广州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代表人:苏尼特右旗蒙源旅游餐饮专业合作社
共有人:王云龙
异议人广东骆驼服饰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苏尼特右旗蒙源旅游餐饮专业合作社、王云龙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42期《商标公告》第34438826号“驼乡牧都TUOXIANGMUDU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驼乡牧都TUOXIANGMUDU及图”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披肩;围巾”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03368号“金驼及图”、第4919880号“图形”、第4046719号“图形”、第3539692号“CAMELCROWN”、第3619862号“图形”、第4551388号“图形”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衬衣;裤子”等。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具有相同的功能用途,属于类似商品,且双方商标图形部分设计构思、构成要素完全相同,二者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摹仿、抄袭、抢注其知名商标,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4438826号“驼乡牧都TUOXIANGMUDU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