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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921565号“朵色氏家”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2022)商标异字第0000086546号
2022-07-12 00:00:00.0
异议人:方波
委托代理人:佛山市小马犇腾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异议人:黄廷标
异议人方波对被异议人黄廷标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52期《商标公告》第54921565号“朵色氏家”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朵色氏家”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化妆品、洗面奶”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5082030号“朵色”、第10634653号“朵色DVZ”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化妆品、香皂”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朵色”,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系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4921565号“朵色氏家”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委托代理人:佛山市小马犇腾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异议人:黄廷标
异议人方波对被异议人黄廷标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52期《商标公告》第54921565号“朵色氏家”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朵色氏家”指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化妆品、洗面奶”等。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35082030号“朵色”、第10634653号“朵色DVZ”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类“化妆品、香皂”等。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属于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文字“朵色”,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两者系来自同一市场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特定联系,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54921565号“朵色氏家”商标不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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