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工具 > 商评委|商标局评审文书
第27730166号“BBG及图”商标准予注册的决定
(2021)商标异字第0000023747号
2021-02-22 00:00:00.0
申请商标 | 引证商标 |
27730166 |
异议人:佛山市邦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佛山瑞利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佛山澳蓝朵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人佛山市邦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佛山澳蓝朵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69期《商标公告》第27730166号“BBG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BBG及图”指定使用于第5类“婴儿食品;婴儿奶粉;卫生内裤”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936069号、第13349341号、第15512267号“BBU”、第19867883号“BBU及图”、第6936068号、第15748789号、第6936065号“BBU”商标分别核定使用于第5类“婴儿尿裤;婴儿尿布”等、第16类“卫生纸;卸妆纸巾”等、第20类“枕头;婴儿床;婴儿学步车”等、第29类“奶粉;蛋;豆奶(牛奶替代品)”等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一般消费者能够区分二者,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引证他人在先注册的第19358973号“御仲堂及图”、第20448626号“图形”、第3034115号“宝宝贝贝BABY BABY及图”、第22471601号“图形”商标核定使用于第5类“人用药;药草”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图形设计、整体外观等方面上具有明显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27730166号“BBG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委托代理人:佛山瑞利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佛山澳蓝朵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人佛山市邦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佛山澳蓝朵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69期《商标公告》第27730166号“BBG及图”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BBG及图”指定使用于第5类“婴儿食品;婴儿奶粉;卫生内裤”等商品上。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第6936069号、第13349341号、第15512267号“BBU”、第19867883号“BBU及图”、第6936068号、第15748789号、第6936065号“BBU”商标分别核定使用于第5类“婴儿尿裤;婴儿尿布”等、第16类“卫生纸;卸妆纸巾”等、第20类“枕头;婴儿床;婴儿学步车”等、第29类“奶粉;蛋;豆奶(牛奶替代品)”等商品上。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一般消费者能够区分二者,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引证他人在先注册的第19358973号“御仲堂及图”、第20448626号“图形”、第3034115号“宝宝贝贝BABY BABY及图”、第22471601号“图形”商标核定使用于第5类“人用药;药草”等商品上。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图形设计、整体外观等方面上具有明显区别,因此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等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27730166号“BBG及图”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数据来源:中国商标网